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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干部岗位职责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7-03-20

1、在处长领导下,按照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原则、标准程序和方法,积极主动地开展审计工作。

2、根据本处制定的审计项目计划,轮流承担主审,开展审计项目和审计调查。

3、承担项目主审时,负责项目全过程工作。在准备阶段:编制审计通知书,了解被审单位的基本情况 ,制定审计工作方案;
  在审计实施阶段:接收被审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按照审计范围组织实施审计工作;
  在审计终结阶段:复核汇总审计工作底稿,经整理后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初稿,经审计组讨论后,由处长定稿。用审计
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被审单位意见。
  最后,以征求被审单位意见定稿后的审计报告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并按照“主审立卷”的原则,做好审计项目资料的积累、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同时,退还被审单位提供的资料。

4、承担项目助审时,在主审指导下,按照审计工作方案确定的审计范围、重点、步骤、方法,负责完成分配的项目审计任务。审查被审单位有关文件、资料,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做好审计记录,向有关人员调查,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提出编制人意见,并将审计工作记录、审计工作底稿移交主审复核。

5、查阅与被审单位有关的内控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并进行核实、测试和评价。

6、审计过程中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审计有关事项。

7、认真学习与审计工作有关的方针、政策,掌握有关的财经法规、制度,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根据工作重点,争取每年撰写业务论文1篇。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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