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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协助处长开展财务、工程有关的审计工作。

负责工程审计有关审签工作

三、协助处长做好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评价工作和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负责科研经费结题审签工作。

五、开展有关基建、专项维修的审计调查。

、调配、安排基建项目审计、基建合同、协议签署前的会审工作。

、根据审计结果,提出加强和改进基本建设、零星基建、改扩建和大型工程的建议和意见。

、参与基建维修项目的招标及竣工验收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